天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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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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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简介:

天津大学(Tianjin University),简称天大,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之先河。“甲午战争”失败后,学校在“自强之道以作育人才为本,求才之道以设立学堂为先”的办学宗旨下,由清光绪皇帝御笔朱批,创建于天津,由盛宣怀任首任督办。学校初名北洋大学堂,内设头等学堂(大学本科)和二等学堂(大学预科),头等学堂设四个学门:律例、工程、矿务和机器。

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津京,学校被迫停办,后于1903年4月在天津西沽武库复校。1912年1月,“北洋大学堂”定名为“北洋大学校”,1913年定名“国立北洋大学”,1928年大学区制试行,更名为“国立北平大学第二工学院”,1929年,根据《大学组织法》学校更名为“国立北洋工学院”。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遵教育部令学校西迁,9月10日与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和北平研究院共同组建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3月,临大改称“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8年7月,国立西北联合大学改组为国立西北大学、国立西北工学院、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和国立西北医学院。其中,北洋工学院与北平大学工学院、东北大学工学院和私立焦作工学院合组国立西北工学院,校址设在陕西省城固县。抗战时期,学校各界校友要求恢复国立北洋工学院,国民政府行政院于1942年12月将原浙江省立英士大学升格为国立,将其工学院划出并独立为国立北洋工学院。1944年李书田在西安筹建了北洋工学院西京分院。

抗战胜利后,国立北洋工学院(泰顺)、北洋工学院西京分院、西北工学院和北平部(理学院院长陈荩民接收“北平临大第五分班”,建立北洋大学北平部)四校师生返回天津,恢复国立北洋大学,1946年复名“北洋大学”。1951年,北洋大学与河北工学院合并,由国家定名为天津大学。1952年全国范围内的高校院系调整开始,天津大学调出十几个系组,充实和建立了一批新的大学,哺育了蹒跚起步的中国高等教育。1959年被中共中央指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大学。改革开放后,天津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

天津大学的发展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有力支持,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同志曾到学校视察。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兴学强国”的使命、“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爱国奉献”的传统和“矢志创新”的追求,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迄今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30多万名高层次人才。

长期以来,经过全校师生的不懈努力,天津大学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天津大学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卫津路校区占地总面积136.2万平方米,北洋园校区占地总面积243.6万平方米,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占地总面积30.9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8772人,其中本科生19033人,硕士研究生13978人,博士研究生5761人。现有教职工4895人,其中院士1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7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3人,中组部“万人计划”入选者39人,教授916人。

学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着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并能引领未来的卓越人才。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入推进“三全育人”“五育并举”人才培养综合改革。作为全国新工科建设工作组组长单位,提出新工科“天大行动”,在全国率先发布新工科建设“天大方案”并迭代更新,牵头建设“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全国新工科教育创新中心”。获第八届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9人;国家级教学团队9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5项;国家级一流课程45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6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54个;全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5个;全国“强基计划”专业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0个;全国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4个。入选国家首批未来技术学院建设单位、首批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全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首批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高校,形成科学研究、产教融合、创新创业的全链条人才培养体系。储能技术、新材料和生物医疗器械三个领域获批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60%以上的毕业生选择到国家重点行业地区、行业领域和单位地区建功立业。

学校坚持“强工、厚理、振文、兴医”的发展理念,形成了工科优势明显、理工结合,经、管、文、法、医、教育、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学科布局。现有74个本科专业,4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前百分之一,其中4个进入ESI前千分之一,工程学科进入前万分之一。面向国家战略、基础前沿和新兴领域,培育建设13个学科交叉平台,成立天津大学学科交叉中心,深入推进“天智计划”。牵头培育组建的“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成为全国首批14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之一。持续深化医工交叉融合,现有12家附属医院及医学中心。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始终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取得了丰硕成果。获批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合成生物学前沿科学中心、天津市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天津环渤海滨海地球关键带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国家级科研平台。2016年以来,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22项,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25项,形成了酵母长染色体合成、内燃机复合循环理论与方法、“海燕”混合驱动水下滑翔机、水利工程智能仿真与智能建设、脑机接口芯片等一批高水平成果。建设全国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生物安全战略研究中心牵头制定的《生物安全科学家行为准则天津指南》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全球生物安全道德准则。学校共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另有教育部、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106个。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6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2个。

学校坚持面向全球开放办学,全方位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与国际上50个国家和地区的260所高校、研究所和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与佐治亚理工学院共建“天津大学佐治亚理工深圳学院”,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共建“天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福州联合学院”。发起成立“中国-东盟工科大学联盟”及“中国与中欧国家科技创新大学联盟”,成立“中国—东盟智慧海洋教育中心”及“国际能源合作机构—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与法国驻华大使馆在津共建中法文化遗产与城市研究中心,国家“一带一路”人文与人才发展研究中心落户我校。加强人才国际化培养,11个专业通过国际专业认证;大力实施“留学天大”工程,留学生学历生规模在2000人以上。现有国家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0个,药学院入选国家首批“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在海外建立斯洛伐克布拉迪斯拉发孔子学院、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孔子学院和法国尼斯大学孔子学院,布拉迪斯拉发孔子学院被评为全球“先进孔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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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 数学类
  • 建筑学
  • 经济管理试验班
  • 工科试验班
  • 分子科学与工程
  • 化工与制药类
  • 法学
  • 医学技术类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理科实验班
  • 理科试验班
  • 建筑类
  • 医学试验班
  • 人文科学试验班
  • 少数民族预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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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学院网址:http://hgw022072.chinaw3.com

咨询电话:022-27404491

2.1.1专业特色

建筑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我国快速的城镇化进程带来对建筑业的旺盛需求。建筑学是一门横跨人文、艺术和工程技术的综合学科,主要研究建筑、城市及其空间布局,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适宜的空间环境,同时满足人们对审美的需求。其中涉及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艺术、历史、宗教,以及人的生理、心理、审美、社会行为等多个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以及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物理环境等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因此,建筑学专业注重全面拓展学生的知识结构,综合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空间想象力、艺术造型和表现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建筑师。

天津大学建筑学专业,1991年首批通过国家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后均以优秀级通过。2001年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二级学科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7年成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此后历次学科评估中均位列全国前三甲。

2.1.2 培养目标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理论基础厚、专业口径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国际视野与本土思维相结合的创新型建筑设计领军人才。本学生毕业后授予建筑学学士学位,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城市建设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工作,如奥运国家体育场、国家游泳馆、国家大剧院、北京南站等国家重大工程主持人均为本校建筑学专业毕业生。

2.1.3 核心课程

本专业的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建筑概论、美术基础(素描、色彩)、建筑制图与表达、建筑设计、场地设计、外国建筑史、中国建筑史、建筑设计原理、设计分析、环境心理学、建筑力学与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建筑构造、建筑经济、建筑师业务等专业核心课程,以及测绘实习、施工实习、生产实习等实习和实践环节。

2.1.4 合作交流

建筑学专业十分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意大利、日本、澳大利亚等全球50多所知名建筑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通过广泛开展学生的交换培养、师生互访、联合教学、暑期课堂、作业联展等不断提高专业教育的多元性和开放性,每年都有师生派往国外知名院校学习深造,同时还接纳来自世界各地的留学生和海外研修生。此外,还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英国威尔士低碳研究院、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可持续能源系统研究中心等国际领先的研究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并共同组建“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低碳建筑国际研究中心”两个国际研究中心,通过国际科研项目合作、定期举办学术讲座、主办国际会议等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全球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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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为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南开大学化学院联合培养,强强联手优势互补。专业学生于天大及南开分别学习生活两年,充分感受两大名校不同氛围与气质,毕业后获得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双毕业证书。专业毕业保研比例大,目前为 40%左右。

依托于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并多个由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领导的创新团队提供实践机会。

多次获得教育部颁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高新技术的发展对新型功能性化工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对环境、能源、资源等提出了许多亟待解决的课题。为培养适应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和南开大学化学学院在教育部支持下,集成各自优势和特长,于 2003年联合设立了“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和南开大学化学院均多次在教育部高校学科评估中分列“化学工程与技术”与“化学”学科排名全国第一,拥有两院院士 8名及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教学、科研实力非常雄厚。

专业培养:本专业在全国范围内招生,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和南开大学化学学院各招生 30名,共同培养,毕业时由两校共同授予学位。两个学院将精心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选派优秀的主讲教师授课,提供最好的实践教学条件,实施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教学管理模式。

专业特色:结合天津大学化工学科的优势和南开大学化学学科的优势,突出创新。该专业既不同于传统的化学、化工类专业,它注重解决化学以及相关的环境、材料和生命科学的问题,同时立足于国家亟待发展的化工新产品研究、开发与产业化的需求,优化化学与化工教学内容,增添新的交叉学科知识,培养适应国家发展需要的,具有良好人文素质和宽广深厚的化学、化工基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和化工新产品研发与产业化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名师荟萃: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和南开大学化学学院均是两校最具优势和影响力的学院,拥有两院院士 8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19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12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2人,教授和博士生导师 156人。

科研平台:拥有两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 3个,国家级工程中心 3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 2个,国家级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个。

考研就业:学生毕业后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可进入石油、化工、制药等相关行业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及三资企业、各类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单位从事研发、教学、设计、管理等工作。每年保送读研和出国留学深造的人数占应届毕业生的半数以上。

权威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王静康教授:“随着21世纪知识经济的发展,全球化学工业及其相关产业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在这里,你能在两校集成的精英师资引领下,成长为创新型人才,手持两校共同授予的毕业证书,实现走向世界前沿的灿烂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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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学院网址:http://wf.tju.edu.cn/new

咨询电话:022-87370809

 

专业特色:法学专业在注重教授学生基础知识的基础上,通过课程论文撰写和法官、检察官、律师的案例评析,提高学生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司法实践能力。学生还可以通过修读全英文课程和攻读英语辅修学位,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为培养国际化视野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法学研究方面,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刑法、科技法等为主要学科方向,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居于国内先进水平。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掌握扎实的基础法学和部门法学知识,具备良好的法学理论修养和业务素质的高级法律人才。    

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环境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婚姻家庭法学、金融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海商法学、法制史学、法律思想史学、法律文书学、案例评析、科技法、WTO法等。

毕业去向:毕业生的就业领域广泛,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多年来保持高就业率。主要去向包括通过国家考试进入党政机关和法院、检察院;应聘到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和管理工作;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后跻身律师、公证等行业;有志于深造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合作交流:与域外多所大学法学院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建立了学术交流平台;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检察院、天津市人大法工委、天津市法制办、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法学会以及各实习基地单位建立了密切联系;与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社会科学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人民检察报、天津电视台、天津日报等新闻单位均有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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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信息技术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国把信息技术列为21世纪发展战略计划的首位。

信息工程是一门研究信息的采集、传输、处理、存储和显示的技术学科。信息工程专业培养在信息工程,重点是光电信息工程领域,信息光电子应用技术、光纤传输系统与光电传感技术、图像科学与图像信息处理技术、光电检测与控制技术等方面具有宽厚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知识和熟练实验技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技术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够在光电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等方面从事研究、设计、开发、应用和管理工作。

本专业始建于1958年,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科研基础雄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批批准建立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是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是“光电信息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首批特聘教授设岗学科。

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学科研人员共32名,其中,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教授9名(博导8名)、副教授12名。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24名。专业科技力量强大,仪器设备先进。历年来承担并完成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863”高技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委基金、省市自然科学基金和横向科技协作等百余项科研任务,并获得多项国家、教育部和省市级科技进步奖。

本专业主要学习光电信息物理基础、光电子学、图像处理、传感器原理与技术、光电检测技术、光纤技术、工程光学、、微机原理、计算机接口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基础、计算机辅助设计、电子技术基础以及有关数理基础和工程基础方面的课程。

学制:四年 核心课程:光电信息物理基础、工程光学、光电子学、信号与系统、通信原理、图象处理、传感器原理与技术、自动控制原理、多媒体技术

特色课程:光纤通信、光电检测与技术、光学CAD等。

本专业适用领域:本专业毕业生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知识面广,适应性强,就业选择余地大,可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信息产业部门、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公司从事光电信息工程与技术、通信工程与技术、光电信号检测、处理及控制技术等领域的研究、设计、开发应用和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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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届毕业生专业信息表
博士生毕业人数:0    研究生毕业人数:128    本科毕业人数:3840    专科及以下毕业人数:0
2025届毕业生专业生源信息表
建筑学 化工与制药类 数学类 建筑类 经济管理试验班 理科试验班 工科试验班 医学试验班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分子科学与工程 人文科学试验班 法学 医学技术类 理科实验班 少数民族预科班
北京 3 4 4 5 5 11 26 0 0 0 0 0 0 0 0
天津 7 58 6 15 48 62 409 30 0 0 0 0 0 0 0
河北 0 0 7 9 31 40 236 30 6 10 0 0 0 0 0
山西 0 0 0 0 0 20 196 0 0 0 24 0 0 0 0
内蒙古 0 0 0 3 14 0 84 0 0 0 17 0 0 0 0
辽宁 0 0 7 7 26 0 152 8 0 0 0 0 0 0 0
吉林 0 0 0 6 19 19 66 8 0 0 17 0 0 0 0
黑龙江 0 0 0 5 0 26 77 0 0 0 15 0 0 0 0
上海 0 4 0 3 4 0 3 0 0 5 0 0 0 0 0
江苏 0 0 5 2 16 0 73 8 0 0 0 0 0 0 0
浙江 0 4 0 3 5 0 23 8 0 0 0 6 0 0 0
安徽 0 0 0 5 10 20 91 10 8 0 0 0 3 0 0
福建 0 0 0 3 0 0 116 8 5 0 0 0 0 0 0
江西 0 0 0 5 0 16 95 5 0 0 10 0 0 0 0
山东 0 20 0 7 26 0 141 25 0 0 0 0 0 24 0
河南 0 0 0 0 0 0 184 13 6 0 25 0 0 0 0
湖北 0 0 0 4 10 0 93 0 0 0 0 0 0 0 0
湖南 0 0 0 4 17 0 101 0 5 0 0 0 0 0 0
广东 0 0 7 3 0 0 53 8 0 0 0 0 0 0 0
广西 0 0 0 2 0 7 52 0 0 0 0 0 0 0 0
海南 0 0 0 1 0 0 13 0 0 0 0 0 0 0 0
重庆 0 0 0 0 8 0 39 0 0 7 0 0 0 0 0
四川 0 0 8 4 22 0 80 4 0 0 17 0 6 0 0
贵州 0 0 0 0 7 0 29 0 0 0 0 0 0 0 0
云南 0 0 0 3 9 0 13 5 0 0 5 0 0 0 9
西藏 0 0 0 0 0 0 8 0 0 0 0 0 0 0 0
陕西 0 0 10 4 0 0 60 0 0 0 15 0 0 0 0
甘肃 0 0 0 1 0 0 41 0 0 0 0 0 0 0 0
青海 0 0 0 0 0 0 20 0 0 0 0 0 0 0 0
宁夏 0 0 0 2 0 0 34 0 0 0 0 0 0 0 6
新疆 0 0 0 0 0 0 45 0 0 8 0 0 0 0 0
台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香港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澳门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外籍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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